一场没有硝烟的"商业战争"
近日,某中超俱乐部因擅自将球员形象用于第三方广告宣传,引发球员集体抗议。这起事件再次将中超球员肖像权归属问题推向风口浪尖。据不完全统计,近三年类似纠纷已发生17起,涉及球员超过40人次。
"我们签合同时根本没细看肖像权条款,现在连自己照片用在哪儿都不知道。"——某匿名球员透露
现行规则的灰色地带
目前中国足协《球员工作合同》范本中,第12条仅模糊规定:"俱乐部有权在足球相关活动中使用球员肖像"。这种表述导致:
- 商业代言界限不明确
- 个人社交媒体受限
- 游戏、周边产品授权混乱
| 纠纷类型 | 占比 |
|---|---|
| 商业代言冲突 | 58% |
| 游戏形象使用 | 23% |
| 周边产品侵权 | 19% |
国际经验与本土困境
欧洲五大联赛普遍采用"俱乐部享有比赛集体肖像权,个人商业开发需另行协商"的模式。但中超面临特殊挑战:
- 青训球员法律意识薄弱
- 俱乐部运营过度依赖赞助收入
- 缺乏专业的球员权益保护组织
专家建议:中国足协应尽快出台《职业足球运动员肖像权管理办法》,明确使用范围、收益分成比例及违约处罚标准。同时建议俱乐部在签约时单独列出肖像权条款,而非隐藏在格式合同中。
随着中超商业价值提升,这个问题已不再是简单的法律争议,而是关系到联赛健康发展的制度性课题。如何平衡俱乐部商业开发需求与球员个人权益保护,需要各方拿出更多智慧和诚意。